| 泌阳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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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3 11:41 文章来源:泌阳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泌阳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商务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8月13日,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412台(部),销售金额632万元,补贴备案3579台(部),应补贴资金70万余元,已补贴2309台(部),发放补贴资金45万余元。
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实际销售情况看,销售数量仍不尽理想,比期望销售目标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家电下乡产品种类少、档次低,补贴覆盖范围小,尤其是中高档产品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
二、基层销售企业销售积极性不高。家电下乡产品由于实行限价销售,利润空间有限(据经销商反映,冰箱利润100元左右,而一台彩电只有20元的利润),基层经销商销售积极性不高,受利益驱动,经销商和导购员不向消费者推荐家电下乡产品,部分经销商还误导消费者,贬低家电下乡产品,向农民推销高利润的非家电下乡产品。
三、虽然家电下乡产品实行一机一卡,但家电下乡产品的机器上没有标识,与非家电下乡产品没有明显区别,如果销售商将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提前取出,以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农民无法鉴别,同时,销售商还可以用取出的标识卡套取补贴。
四、补贴资金兑现不及时、审核程序较为复杂。各乡镇财政所受理在网上补贴备案后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审核并按乡镇逐户汇总后报县财政局,财政局再复审,补贴资金才可以拨到信用总社,信用总社再拨到各乡镇分社。加之财政局因粮农直补、母猪补贴等多项重点工作使家电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现。这样,农民往往要等两三个月以后才能拿到补贴款,造成部分农民持有怀疑态度。同时为防止套取补贴资金,我们严格审核程序,要求农民在申报补贴时必须本人或家庭成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乡镇财政所申报,不允许销售商和他人代为申报。这样有效遏制了弄虚作假,套取补贴现象的发生,但也不方便农民申报补贴。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扩大家电下乡产品种类,提高产品档次,满足不同消费档次的需求。把家电下乡产品的种类扩大到洗衣机、空调、太阳能等领域,并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档次,扩大补贴覆盖面。
二、基层销售商是家电下乡的有效在载体,要保障基层销售商合理的利润空间,提高其销售积极性。
三、生产企业在生产家电下乡产品时,在产品机器显著位置打上“家电下乡”标识和最高限价,既便于农民鉴别和购买,又防止商家弄虚作假。
四、减少审核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建议统一细化补贴兑付所需材料、补贴兑付程序和承诺补贴兑付时间。为方便群众,也可采取由销售商统一为农民代报补贴,商务部门上门服务、定期现场兑现补贴与存折发放补贴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及时拿到补贴款,树立政府部门良好形象。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把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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