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泌阳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
|
| 2008-03-11 17:43 文章来源:泌阳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把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3月1日至10日,县商务局抽调商务和财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18人分成3个工作组,出 动3辆宣传车,深入到24个乡镇,宣传、检查指导家电下乡工作。
各乡镇政府对家电下乡工作都高度重视,均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大部分乡镇财政所都挂有"家电下乡办公室"牌子,安排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县商务局印制了15万份宣传单通过各乡镇协调村委和销售网点发放给广大人民群众,还统一印制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和"汇总表",分发到各乡镇财政所,并现场讲解材料填报、电脑操作和网上申报等程序。至目前已有10户农民完成了补贴资金申报程序。
二、存在的问题:
1、发票开具问题:为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全市国税部门统一印制了家电下乡专用发票,我县国税局为防止套开发票偷漏税款,让全县各销售网点到国税局大厅统一开票,以防止税费流失。但另一方面,由于过于集中,造成了乡镇销售网点家电售出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农民购买家电后不能及时得到购货发票,补贴程序无法启动,导致销售企业和农民不满意,同时也制约了这项工作的推进速度。
2、税赋问题:我县家电销售企业都不是一般纳税人,均是小规模纳税人,国税局实行定额税收,由于以前群众购买家电不要发票,国税局给各销售网点核准的定额税收较低,自从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因申报补贴必须要有正规发票,这些销售网点除需要交纳原来核定的定额税收以外,还要按开出发票的销售额上缴4%的税费,导致各网点认为税赋过重,出现不愿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
3、利润空间问题:家电下乡产品实行最高限价销售,并要上缴4%的税费。销售商反映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不如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利润空间大,这样导致各销售网点只以家电下乡名义作宣传,但销售的却是非家电下乡产品,农民买不到真正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
我们认为销售网点是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有效载体,但网点的税赋和利益问题如果不能兼顾或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着这项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