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政府副县长刘业鹏同志在全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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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22 08:53 文章来源:泌阳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全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刚才冯朝江同志传达了《泌阳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关于泌阳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泌阳县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的通知》;王全起同志传达了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两家销售企业做了表态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随后,刘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
一、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及主要内容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商务部、财政部决定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选择了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即:农民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均可享受13%的财政补贴。补贴产品价格为:彩电单价不超过1500元、冰箱(冰柜)单价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详细价格以中标产品标价为准。每台家电下乡产品都有专用标识卡和国家最高限价。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 2 台(部)。农户购买补贴家电产品后,在 30 日内持身份证、户口本、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产品专用标识卡、储 蓄 存款折账号等有关材料,到 各 乡 镇 政 府 家 电下乡办公室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是国务院相关部委经过调查研究,抓住农民收入逐步提高、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有效促进家电生产和流通与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大幅度扩大农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既顺应了农民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具体体现。实施“家电下乡”是一项民心工程、政府工程,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利国、利民、支农惠农的一件大事。这次“家电下乡”尽管是以企业销售方式开展的,但销售价格是指定的,承销企业的销售利润也大大低于正常的家电销售,其销售行为更多的是体现为落实国家的惠民政策,而不同于一般的商业行为。因此,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各销售企业要对“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正确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政策的宣传,严格按政策要求实施好,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把此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春节前夕,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已经作了大量基础工作,一是作了宣传,在电视上发布了泌阳县人民政府公告,我代表县政府作了电视讲话,二是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商务局财政局审核初步确定了九家企业及其在各乡镇的销售分店承担我县家电下乡销售任务,即:泌阳县新兴家电有限公司、泌阳县冯广辉通信器材店、泌阳县国信通讯器材部、泌阳县通用电器公司、泌阳电视台电子商场、泌阳县通用电器门市、泌阳县美的家用电器、河南移动泌阳县花园路营业厅、泌阳县铜峰家电超市等,下一步凡符合销售网点要求的企业将做第二批审报注册,加入定点销售行列。春节期间各销售网点已经开始销售,止目前已售出彩电 43台,手机 190部,冰箱41台,总金额 26万余元。这些都为下步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把握工作重点 明确工作职责 确保工作到位
(一)明确操作原则
一是要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对试点工作中凡是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家喻户晓,防止误传误导。
二是要坚持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试点产品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备案和公告。
三是要坚持网点管理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避免导致责任不清。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主要是8个方面:抓紧制定操作方案;加强对农民群众宣传;及时发布公告;抓好促销活动;搞好网络建设;保障补贴兑现;加强检查监督;做好信息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销售企业的主要职责:严格执行试点政策和规定,组织好货源,加强经营网络销售信息沟通和市场预测,及时调整供货计划和组织货源,搞好商品配送和售后服务,保证全县各销售网点货源均衡供应,做到不断档、不缺货,满足购买需求;在试点期内根据需要随时向商务局报送试点产品销售情况,积极配合财政、商务部门搞好惠民政策宣传。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零售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提高价格,不得以微利拒绝销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销售网点资格,并由工商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商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会同县财政局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上级工作要求,选定我县城区及24个乡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深入各乡镇逐个检查验收。在试点期间,加强政策宣传,使家电下乡活动在全县农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家电下乡活动氛围,激发农民群众的购买热情,扩大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会同县财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选定具备工作责任心,原则性强的人员参与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按日编制《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汇总表》,确保各种销售报表和资金兑付材料及时、准确、高效、无误的顺利完成。定期对全县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电脑操作人员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针对性技术培训,按要求及时上报我县家电下乡销售进度和相关信息材料,确保补贴产品不缺货、不断挡,满足市场供应。协调财政局、国税局等相关单位建立家电下乡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及 时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我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加强资金管理,搞好补贴申报受理和审查确认,保证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对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县国税局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作好家电下乡工作专用税票管理和网点开票资格的审核工作。
县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的主要职责:加强市场监督,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非法销售网点,维护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促销秩序。
县广电局的主要职责:会同县商务局、财政局作好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各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责:在销售网点备案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乡村干部把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完整准确地宣传解释到每一个户,让农民知晓国家的惠民政策、购买时间和地点、补贴申领程序。
由于这次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环节多,政治意义重大,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如果因为哪个环节工作不细致而导致工作失误或发生大的事件,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从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到销售企业,要充分认识家电下乡的重要意义,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拓宽视野增强信心。试点成功了,涉及的不仅仅是一年两年,也不止是三类产品,按今后全国农民每年1000亿的家电消费推算,我县农村家电消费也将在几个亿以上。这一点对企业来讲尤为重要,如果在试点中缺乏责任意识,出了问题,被拉下马,当前和潜在损失都将很大。三是面对千家万户农民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树立高度责任心,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销售网点是家电下乡的主角,是让农民得实惠的载体;政府部门要加强引导和监督,并作好企业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二是企业与企业的关系。各企业要在农民利益至上的前提下,讲互利共赢,在合法竞争中共同把蛋糕做大,不能搞恶意竞争。三是企业与农民的关系。家电下乡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开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促销活动,各销售企业及其网点不仅要讲责任,还要讲奉献,要充满感情,要心系农民、情系农民,与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三)抓紧开展几项急需办理的工作。
一方面,从国家部门的角度讲,山东烟台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试点工作已经启动,中央各大媒体以很高的频率进行了宣传报道,我省于1月21 日召开了全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于2月2日举行了全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中标的大型生产企业也及时学习了两部文件精神,随着销售旺季的临近,要抓紧开展试点销售工作。另一方面,由于上级启动这项工作时间比较紧,县、乡尤其是基层部门的同志还来不及学习、消化文件精神,广大农民还不知道具体规定。这种反差,加上试点期较短,又无经验可循,使我们倍感时间紧迫,责任重大。为此,我在这里特别强调,各级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超常规地工作,来启动这项工程。今天会后,要抓紧办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紧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组织保证。特别在乡镇政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具体办公场所,选配1—2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抓紧开展对农民群众的宣传工作。这项工作的特点决定了乡镇一级的宣传任务比较繁重,宣传部门和商务局要指导和帮助搞好宣传工作。
三是抓紧学习和运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可以说是家电下乡的神经系统,各级财政、商务和承办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正确使用,都将直接导致企业无法销售补贴类产品、无法让农民如期领取补贴。
(四)切实保证每个乡镇的农民能够买到三类补贴产品。
无论是企业还是商务部门,都要认真检查三类产品的销售网点是否覆盖每个乡镇,凡有不能覆盖的,要采取送货下乡、组织农民团购等有效措施,来保证地处偏远的农民在县内购买和维修补贴类产品。同时,商务部门要以农民利益为重,热心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促销的外部环境问题。
(五)加强防范突发事件,务必确保安全促销、秩序稳定。
一是各部门、各企业要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经营促销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销售场所人身、财产安全。二是针对当地农民消费需求特点,建立货源调供应急预案,确保不断档脱销。三是密切关注农村家电市场动向,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的联系,严防发生扰乱农村家电流通秩序、损害家电下乡声誉的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各自职责,妥善处理。
(六)认真履行政府部门管理监督职能。
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和公布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要按照我县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认真履行各自的管理监督职能。对不履行承诺、存在明显问题的企业和网点,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取消资格的要报请上级取消资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维护家电下乡惠农工程的声誉,严禁发生失职、渎职事件。
(七)抓好信息和意见反馈。
试点过程中,县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公安局及各乡镇政府和销售企业要及时反映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议,试点结束后,从农民受益、企业扩销、农村家电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补贴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总结。
同志们:家电下乡工作是建国以来以流通领域为实施载体的第一项惠农工程。承担这项任务,我们倍感光荣;各有关部门、各销售企业一定要不辱使命,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关怀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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